根据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、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全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的通知》(桂卫医发〔2017〕17号)要求,现将我市2017年第二季度(4-6月)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),各县(含宜州区)由各地卫生计生委公示。
附件:1.河池市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2.河池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3.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4.河池市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5.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6.河池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7.金城江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 8.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综合指标统计表
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|